欢迎光临蓝桥财税集团官方网站! 联系客服

企业财税一站式服务平台

蓝桥财税集团
蓝桥财税集团

13538257926(深圳)

13928471671(东莞)

您的位置: 主页 > 财税咨讯 > 行业动态
联系我们

蓝桥财税集团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人民北路31号银轩大厦602-604

咨询热线13538257926(深圳)13928471671(东莞)

三部门明确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

发布时间:2021-09-17 09:06:14人气:

七、本通知适用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按附件规定的数量或金额上限,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应向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报送政策实施情况,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或其指定单位向北京海关统一报送,,具体内容为: 一、对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通知》对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 附件: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 ,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国家禁止进口商品, 四、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清单, 六、每届展会结束后6个月内,经国务院批准,海关不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 二、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烟、酒、汽车、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金额不超过2万美元, 三、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附件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的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其他展品,附件所列1-5类展品,2021年9月1日, 五、对享受政策的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为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称服贸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

推荐资讯